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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5座六朝古墓被夷为平地 施工单位明知故犯

来源: 南京日报  
2013-03-28 08: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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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地现场被挖土机翻出的六朝墓砖。

  现场残存的六朝墓葬石门拱。

  记者昨日(27日)从市文物部门获悉,今年1月以来,雨花台区金阳东街一处工地内接连发现多座六朝墓葬,但施工单位在未经考古勘探发掘的情况下违规强行施工,导致5座六朝墓葬被破坏殆尽。考古专家根据现场发现的一块残存石门拱判定,其中一座被毁的墓葬为六朝中晚期的高等级贵族墓。

  挖掘作业屡禁不停——

  5座六朝古墓遭“强拆”

  这处“强拆古墓”的工地位于雨花台区金阳东街南侧,是由南京站东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一处房地产项目,总用地面积10.8万平方米。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施工现场时,4辆挖土机正在偌大的工地内往来穿梭,现场被挖出了一个数千平方米的“大土坑”,深度达4米多。在考古人员的带领下,记者找到了其中一处墓葬的发现地点,但这里已被挖土机夷为平地。在附近的一处土堆中,大量破碎的青灰色墓砖散落一地,部分墓砖上还留着挖掘机作业时留下的深深“爪痕”。

  根据《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规定,地下文物埋藏区内或文物埋藏区外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向文物部门申请考古调查、勘探。据记者了解,早在今年1月初,就有市民举报称该工地内发现了两处古墓葬。文物部门来到现场勘察后,确认两座墓葬均为六朝时期的砖室墓,当即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由考古部门进场展开勘探发掘。然而,施工方以“不知情”为由继续挖掘作业,两处六朝墓葬很快被夷为平地。

  近日,文物部门了解到,该工地在挖掘作业时又发现了4座六朝墓葬。为了避免这些文化遗存再次被毁,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二支队于3月26日赶到工地现场,正式向施工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施工。然而,施工单位却拒绝在通知书上签字,并连夜进行挖掘作业。一夜之间,新发现的4座古墓葬又有3座命丧“铁爪”之下,仅存的一座也被现场厚厚的堆土填埋起来,受损程度难以估计。

  土堆中发现石门拱——

  专家判定为六朝高等级贵族墓

  考古专家告诉记者,由于施工方的“暴力强拆”,被毁墓葬的规模、形制、陪葬器物等信息已经无从得知。不过,在挖掘机翻出的土堆中,考古人员发现了一个长约2米的长条形石门拱,门拱两端各有一个圆形凹槽。“这个石门拱与去年栖霞大埔塘南朝大墓出土的石门构件很相似,两个凹槽是用来安装石门柱的。”该专家介绍说,大浦塘南朝墓是南京迄今规模最大的南朝墓葬,墓葬内出土的一座刻满精美纹饰的石门,更是南京六朝考古的首次发现。该石门由半圆形门拱、两侧门柱、对开门扇、底部门坎组成,此次发现的石门拱虽然只是石门的一个构件,但足以说明该墓葬的等级之高。

  “一般来说,六朝墓葬中只有等级较高的宗室贵族才有资格使用石门这一规制。”专家表示,根据墓志记载,大浦塘南朝墓的墓主人应该是南朝齐梁时期王一级的宗室贵族,“这次发现的石门拱虽然比大埔塘的小一些,但墓主人的身份肯定也不会低,很可能是侯一级的宗室贵族。”

  专家表示,从位置分布来看,工地内发现的6座墓葬相距都不远,很可能是六朝中晚期某个贵族的家族墓葬群。“如果进行抢救性发掘,将为研究六朝家族墓葬的埋藏特点提供重要的考古实证,但现在就这样被毁掉了,真的很可惜。”

  文化执法总队回应——

  破坏地下文物最高可罚50万元

  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二支队队长吴靖告诉记者,《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未经考古调查、勘探进行工程建设的,由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施工单位在接到《责令整改通知书》后拒绝签字,并继续违规作业,对地下文物造成了严重破坏,这种行为可以被视作恶意损坏地下文物。”吴靖表示,接下来将找来施工单位的责任人调查做笔录,同时委托考古部门对地下文物的受损情况进行评估鉴定。届时,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将根据考古部门出具的鉴定结果,评估其破坏文物后果的严重性,并据此作出处罚。

关键词:古墓责任编辑:尹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