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北大与季羡林签订的捐赠协议不合法
季承说,父亲当年与北京大学签订的那份协议没有分割夫妻财产,是不合法、无效的。并且在该协议中还有一条规定“交接清单一式两份,赠与人与受赠与人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赠与协议的组成部分”。但实际上,到现在为止,既无清单,也没有签字,所以协议根本没有生效。北京大学坚持说协议合法有效,是站不住脚的。
季承还表示,因为发生过文物流失的事件,父亲感觉文物放在北大保管很混乱,起了疑心,准备要回来。季羡林曾在2008年12月5日书面写道:“原来保存在北大图书馆的一切书籍文物只是保存而已,我从来没说过全部捐赠”。2009年4月16日,他又对北大两书记说:“书籍文物是交北大图书馆保管,产权问题暂不涉及,由季承和北大商谈”。此外还有其他证据可以表明,父亲否定了这次捐赠,并给了自己全权委托书。
季承说,北京大学实际上也用行动否定了捐赠协议。他们和季羡林见面后就开始归还一些藏书等物品。蓝旗营的房子也归还了,就是不还这577件文物,“我理解,他们觉得这些比较贵重”。
若胜诉将拍卖文物回应“贪财”质疑称为寻求公正
在季承方面提供的2012年8月2日“民事诉讼状”上,被告北京大学的校长一栏仍是“周其凤”。记者提到北大校长易人,季承表示此前已通知王恩哥希望他来,但校方并未回复。
当天还有记者问,为何原告一栏只有季承一人,而没有其外甥。季承表示,自己是父亲的书嘱继承人,受父亲全权委托。至于胜诉之后与外甥如何分割财产,那是另外一回事。
季承此前曾多次表示,如果胜诉,将把这笔钱用来设立“季羡林奖金”。当天他再次重申这一观点,并表示该基金的数额为一亿元,拟请北大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参与运作。但这笔钱,肯定还是要通过拍卖文物得来,“东西放在仓库里,对社会也没有什么好处。奖励大家出成果,比保存几件文物要好。”
2011年,季承曾将父亲的部分藏书拍卖,成交额为1620万元。当被问及这笔钱的去处,他表示一半分给了自己的外甥。而且因为自己得到蓝旗营的房子,所以又给了外甥200万元作为补偿。到现在,这笔钱还没有动,以备将来设立“季羡林奖金”的不时之需。
近年来,有关名人之后争夺遗产的消息屡见报端。但季承方面认为,本案与一般的遗产纠纷案不同,因为季羡林父子有整整八个月时间,共同向存物保管人协商原物返还,并且得到了认可和部分返还。
对于一些“大师之后贪财争产”的质疑声音,季承坦言,自己起诉,当然是为了要回东西,但不是为了占有和享受,而是为了事情得到公正处理。在7年讨还未果后,除了上诉,已经没有别的办法。
家乡宣传部官员到场助阵
来自季羡林家乡的山东临清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季孟祥,当天也出现在现场。据他介绍,临清市对季老非常尊重,在他去世后建起6000多平米的纪念馆,经过招投标,请人专门设计的。馆内展览有季羡林生前用过的一批实物,包括他初中到博士的证书等。还有一批他收藏的书籍,但没有字画。(记者 张中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