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法院22日集中宣判三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1.83亿元,受害人达144人。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蔡爱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及金额2612.5万元,被害人系亲友和同村村民共46人,案发后尚有1839.7万多元未归还。
被告人叶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及金额达8048万元,被害人系基督教会教友、亲友达58人,案发后尚有7913万元未归还。
浙江别克鞋业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张亦波、张春兰夫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人伙同其子张锦泽(在逃,法定代表人)从2002年起以公司资金周转、厂房扩建、发工资等理由非法向社会上不特定公众吸收存款,涉及金额达7600余万元,被害人40人,案发后尚有6178.852万元未归还。
此前,鹿城区法院已裁定浙江别克鞋业有限公司破产。目前已有14名债权人起诉张亦波、张春兰,追究其股东个人责任。
法院经审理,分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判处蔡爱兰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叶红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判处张春兰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5万元;判处张亦波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万元。(记者 张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