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张城)3月19日,荆门市银监分局就网曝“沙洋县农村信用联社高息揽储”一事回应称,作法符合国家规定,但不利于公平竞争,已经叫停。
3月16日,网友在东湖社区上发帖,称沙洋县农村信用联社(以下简称“农信社”)以手机短信形式向客户宣传三个月、半年、一年期存款,利率高于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和其它银行利率。网友质疑该社“高息揽储”违反国家规定,扰乱金融秩序。该网友还指出,沙洋农信社工作人员公开在银行网点向存款的用户支付利率以外的酬金。
针对网友反映情况,3月18日,荆门银监分局回应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为2.6%,半年定期存款利率为2.8%,一年定期存款利率为3%,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国人民银行同时规定存款利率可以最高上浮10%;沙洋农信社将上述三档利率标准统一上浮了10%,在给客户的短信中提示的存入本金后多得的利息为利率上浮部分的收益,虽然没有违反利率规定,但此举欠妥,不利于公平竞争;鉴于该联社宣传中的问题,已经责成其立即停止以手机短信形式向客户宣传利率上浮的做法。
至于网友指出的“向存款的用户支付利率以外的酬金”,该局工作人表示,经调查,尚无证据。同时强调,如果网友有这方面的证据资料,可向该分局提供,一经查实,该分局将严肃处理。
此外,荆门市银监分局还表示,在3月18日上午,该分局沙洋监管办就组织召开了沙洋县银行业机构负责人会议,要求所有营业网点做到“三不准”:不准在存款利息以外向客户支付额外的酬金或费用;不准在营业网点开展与存贷款等正常业务无关的活动;不准进行贬低或诋毁他行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