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老有所养”的民生答卷——人大代表热议养老问题
一边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和失智化问题严峻,一边缺钱、缺人、缺政策、缺体制,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对养老服务业提出了严峻挑战。两会代表们建议加快构建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促进居家养老事业发展,促进养老产业健康发展,让老年人老有所养,安度晚年。
黄俊:促进养老产业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老龄人口基数和比例大,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8亿以上,占总人口13.3%。而且困难老人数量基数大,家庭养老功能明显弱化。”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行长黄俊说。
与此相对应的是我国老龄事业还面临着很多客观问题。如老龄消费需求规模大,但养老资源不足;老龄产业的市场空间很大,但发育不足。服务需求多元,但服务供给单一;老龄产业内在发展需求强烈,但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不足;养老产业资金投入不足等。
对此,黄俊建议,应促进养老产业健康发展,推动养老服务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政府应积极出台养老产业优惠政策,继续加大扶持力度,为养老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养老产业融资创新,探索建立投资长效机制。制订养老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养老产业未来重大战略方向,在条件好、发展成熟的地区先行试点建立养老产业示范区,逐步形成全国范围内的养老产业布局。
史贵禄:进一步促进居家养老事业发展
“我在调查中了解到,老年人特别注重家庭带来的安全感、亲情感和归属感。只要生活能自理,社区能提供基本的服务,绝大多数老人还是愿意在家里养老。”全国人大代表、陕西荣民集团董事长史贵禄说。
史贵禄说,居家养老不仅是老年人首选的养老模式,也是适应我国国情的主要养老形式。这种养老模式花钱少、覆盖面大,效果比较好,值得大力提倡和推广。
居家养老业的发展还普遍存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缺乏多样性、资金短缺、服务队伍规模小、素质低等问题,需要国家高度重视,加快解决。
他建议,应依据国家现行居家养老相关政策,制定科学居家养老规划,并将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条件比较成熟的地方应将养老机构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同时,各级政府应把居家养老作为推进养老服务事业的重要任务,多方筹措资金,扶持居家养老事业。应依据地方财政收入逐步增加对居家养老服务业投入的力度,并按一定比例提取老龄事业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集中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补贴标准,巩固居家养老的基础地位。
孙俊良:加快构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未富先老’已成为我国一个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特别是农村人口众多、结构老化、保障缺失等状况更为突出,深刻影响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全国人大代表、陕西恒源煤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孙俊良说。
经过调研,孙俊良建议应因地制宜,创办切实可行的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如福利型养老模式:由集体经济发达的村(区)筹资统一兴办养老院,为本村需要救助的老年人,提供食宿、护理、文化娱乐服务,并负担相应的费用;普通型养老模式:由村集体筹资或政府资助建院,管理费用由个人或子女缴纳、集体补助来解决,统一负责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服务;互助养老模式:基本形式是集体建院、自愿入住、自我保障、互助服务;日间照料模式:以村两委和老年协会为依托,社会和志愿者参与的居家养老模式。
同时,应多方筹措,多渠道解决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国家和省市县各级政府对于条件成熟,老人相对集中的农村养老服务场地建设,应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记者 许祖华 李柯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