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工作报告总结出的人大工作六条宝贵经验,必将对新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带来有益的启示。”连任三届的全国人大代表姜健说。
8日下午,受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吴邦国委员长向大会报告工作。
代表普遍认为,这份报告回顾工作言简意赅,重在提炼经验体会。这些经验是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得来的,对今后的人大工作具有借鉴意义和指导作用。
法制建设永不停步
2010年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是新中国立法史上的里程碑。过去五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并通过86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为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作出了重要贡献。
“能够参与其中并见证这一历史性时刻,感到骄傲。”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金硕仁的话,道出了一代立法人的激动心情。
然而,历史的脚步永不停息,法制建设任重道远。报告指出,我国立法任务依然艰巨而繁重,立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继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法律的修改完善上;更加注重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
全国人大代表徐显明表示,法律体系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这一体系必将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
家国大事以民为本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傅莹坦言:“必须承认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成就非凡,但我们也付出了高昂的环境代价。”
针对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严峻挑战,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环保方面的立法,从法律制度层面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
像这样通过依法履职推动解决改革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在过去五年人大工作中并不鲜见。报告介绍:
——2008年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审议国务院抗震救灾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批准调整2008年中央预算,为抗震救灾及恢复重建提供资金保障。
——2010年提出尽快制订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意见和建议,为中央研究编制“十二五”规划提供重要参考。
——及时回应民生关切,修改和通过了一批社会领域法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食品安全法、社会保险法……
五年来,始终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来谋划和推进,始终把人民利益作为最重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成为十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不懈的追求。
创新机制开拓新局
监督预算是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
2010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改变了以往在6月份一并听取审议中央决算报告与当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做法,首次在8月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专门听取当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的高强说,这样调整,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全面了解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增强了常委会预算监督的效果。
法律草案原则上都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是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新举措。
从2008年社会保险法草案收到7万多件意见建议,到2010年车船税法草案的近10万条;从2011年个税法修正案草案的23万多条,到2012年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的55万余条……
报告指出,这样的做法既是扩大人民有序参与立法的过程,也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还起到了普及法律知识的作用。
开展立法后评估试点,通过多种形式对法律制度的科学性、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法律执行的有效性等作出客观评价,以便更好地修改完善法律。
开展专题询问,邀请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同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直播,产生积极社会反响。
……
“人大工作也要与时俱进,这需要更大的勇气和智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马瑞文代表说。
代表履职沟通民意
早在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全国人大代表联络机构。七年来,人大代表在这个特殊的地方“兼职办公”,通过书信、电话、来访接待、调研走访、督办等形式,有效拓宽了与群众接触联系的渠道。
报告指出,五年来,建立健全260多个全国人大代表小组,完善代表小组活动方式,拓宽了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
“设立代表联络处,一方面能让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反映民意,另一方面也方便群众反映他们的难处、问题,帮他们出主意想办法。”张秋香代表评价。
代表汇聚民意后提出议案和建议,通过人大办理,推动政府部门解决落实相关问题,是代表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利的重要形式,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设计的重要内容之一。
十一届全国人大期间,共办理代表议案2541件,办理代表建议37527件,邀请代表1000多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9000多人次开展专题调研。
“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尊重代表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报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