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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13年高职单招考试5月2日开始

来源: 燕赵都市报  
2013-03-14 08: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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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3月13日举行的2013年河北省高职院校单招试点招生工作会了解到,我省部分高职院校继续实行单招改革试点。比去年相比,今年单招试点在院校规模、招生数量、招生时间上都有调整,并且考试和录取时间在全国普通高考之前完成。

  已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高考

  去年8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考试和录取时间为高考之前,其他19所院校考试和录取时间均在高考之后。而今年不论国家示范(骨干)高职、省级示范还是其他高职院校,考试和录取时间均在全国普通高考之前。具体时间安排是:4月23日8时-25日18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上填报志愿;5月2日-12日期间,各学校组织考试;5月14日9时-16日12时,各单招院校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录取备案。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与统招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试点院校扩大到44所

  2013年单招试点院校包括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10所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和26所其他高职院校,共计44所,较2012年增加了17所。试点院校数量占到我省独立设置专科院校的四成以上。

  招生计划比例增大

  去年8所国家示范院校单招计划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5%,其他院校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0%。今年各试点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不超过省教育厅核准的本校今年总招生计划的30%。今年单招计划数所占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比例数有所提高,未完成的单招计划可以转入普通高考招生。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单独招生的变化有利于维护高校招生计划的严肃性,生源不足的学校也可以将未完成的单招计划调整到高考统一录取计划,避免因为招生计划双向调整造成招生不规范的弊病。同时对规范招生,解决单招工作中虚假宣传等不规范问题将起到积极作用,最大限度维护考生的利益。

  单独招生增加了考生的入学渠道,增加了录取机会。我省将继续探索建立符合我省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有利于多方位构建中高职教育立交桥,实现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记者 马利)

关键词:考试,高职,招生,计划 责任编辑:杨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