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省政府作出决定,表彰第六届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决定指出,近年来,全省广大公务员积极投身创先争优和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立足本职,服务大局,扎实工作,无私奉献,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的公务员个人和集体。为表彰先进,大力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公务员队伍,决定授予冯志宏等36名同志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授予高邑县富村镇党委等45个单位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决定希望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公务员要以先进为榜样,学习他们牢记宗旨、坚定信念、服务人民的政治品质,学习他们与时俱进、勇于改革、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学习他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爱岗敬业、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征程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