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鄱阳县4名被告因组织10多人卖肾,被当地法院以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4年。景德镇市10名犯罪嫌疑人则因通过“地下手术刀”摘肾18例,也即将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记者调查发现,从“黑中介”网上招募卖肾者开始,直到通过没有手术资质的民营医院非法摘肾,一个仅两三万元售出的肾脏,几经转手,最多可产生高达十多倍的暴利。
层层加码滋生“肾脏暴利链”
暴利的驱动让犯罪团伙不惜铤而走险,甚至在一些地方呈现蔓延之势。公安部去年8月发布的消息称,在全国18个省市开展的集中行动中,共打掉组织出卖人体器官“黑中介”团伙2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37名,其中非法行医人员18名。
鄱阳县办案人员透露,卖肾者一个肾一般只能卖得3万至5万元,而“黑中介”找到有买肾需求的尿毒症患者家属,售价却在28万元以上。从卖肾者廉价的回报到用肾患者高昂的支付,层层加码的交易背后,是“黑中介”、团伙头目、手术医师、麻醉师等众多人员如“血蛭”般的利益吸附。
景德镇市办案人员透露,景德镇“卖肾案”中,每名卖肾者都要在手术前签下“捐肾志愿书”,在摘肾后可获得2万元,“黑中介”则每例获利3000元至4000元,通过网络联系前来手术的麻醉师每例获利6000元。此外,提供非法摘肾场所的民营医疗机构还要抽取更高的“报酬”。
“人体器官非法交易的暴利甚至比贩卖毒品还高。”负责遗体捐献相关工作的江西省红十字会秘书长戴莹说,目前我国等待器官移植的人数超过150万人,但能获得移植的仅为1万人,巨大的需求缺口为地下交易提供了空间。
堵住民营医院监管漏洞
记者调查发现,卖肾团伙组织非常严密,经过肾脏买卖双方成功配型并谈妥价格后,他们往往选择没有资质的民营医院甚至小诊所进行移植手术。然而,整个利益链条中,民营医疗机构恰恰又是最为关键也最应受到严格监管的一环,堵住其监管漏洞已刻不容缓。
“案件中涉及的两家医院要么只有做腹部手术的资质,没有资格做肾脏手术,要么连做外科手术的资质都没有。”景德镇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汪凯说,两家涉案的民营医疗机构的做法属“非法行医”。“这既说明部分民营医疗机构超诊疗许可范围行医的现象普遍,又暴露出管理部门监管手段单一,监管流于形式。”江西省社会学会会长王明美认为,卫生部门必须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民营医疗机构一旦出现问题,必须实行问责。
王明美还建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有外科手术从业资格的医务人员的动态监管,缩小监控范围,加大“违法违规成本”,使违规者一旦被发现,轻则重罚,重则吊销从业执照直至追究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