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官方微博2月25日发布提示:省会主城区已全面进入烟花爆竹限放期。为了您自身及他人的安全,尚未放完的烟花爆竹,建议就近上交公安机关,以免发生危险。
根据石家庄市政府《关于春节期间销售和有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春节期间在主城区烟花爆竹燃放时间仅限三天,即除夕、初一、正月十五。据了解,唐山、衡水、邢台、廊坊等市市区内今日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可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将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给予治安处罚;对造成国家、集体和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根据情节依法追究民事、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