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4粒药丸和1瓶高蛋白盐水,患者周先生的每一天都是从这两样东西开始的。他面色灰暗、两颊凹陷,手背上全是针眼儿。这位周先生是一位正在等待肝移植的肝癌患者。他自称,“每天都在鬼门关徘徊,再等不到肝脏捐献,就没活路了。”
我国当前器官供需比例为1:30系等待移植患者最多国家
等待希望,等着等着就变成绝望,这样的心理轨迹是绝大多数亟需器官移植病人都要经历的。据统计,我国每年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超过30万人,但只有1万人能够幸运地得到供体,96%以上的患者只能在等待中逐渐绝望。
昨天,卫生部和中国红十字会联合召开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视频会议,这也是2010年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启动以来,首次将试点经验推向全国,我国尚未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地区都将开展前期工作,年底前,器官捐献制度将在全国推广。
去年年底,云南女孩施继琴自愿捐献多个器官,当地官员向她的遗体默哀,当时这幅图片被境外媒体广泛传播,因为在不少外国媒体的报道中,死囚犯的器官才是我国进行器官移植手术的主要来源,他们没有想到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自愿死后捐献器官。主管器官捐献工作多年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对此评价说,“世界看到,中国在改变。”
在昨天(25日)的会议上,当谈到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即将在全国全面推开时,已经67岁的黄洁夫数度哽咽。
黄洁夫:这个梦,凝聚着几代......我想今天(哽咽)对不起,因为我是搞器官移植的,今天我们展开器官捐献就是为实现这个梦铺平了道路,指引了方向。
作为我国的著名外科专家和曾经主管器官移植工作的副部长,黄洁夫对于我国器官移植事业的艰难发展深有感触。因为尽管器官移植技术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就传入我国,到今天已经发展了五十年,但是此前我国的器官来源混乱,且长期以来依赖死囚犯的状况,也制约了器官移植事业的发展。直到2007年,国务院颁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之后,我国的器官移植才开始走向法制化的道路。
而从2010年开始的试点,也使得中国的人体器官捐献从无到有。
经过3年的发展,目前已经扩展到19个省市,全国完成自愿捐献659例,捐献肝肾等大器官共计1804个,挽救了数以千计人的生命。
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此前,自愿捐献器官来源的比例大约低于5%。也就是95%是通过其他形式捐献的,而根据2012年肝肾移植统计结果,目前自愿捐献比例达到了13%,我们希望这个比例逐渐增大。
尽管如此,我国仍是世界上等待移植患者最多的国家。而此前媒体反复报道我国的器官供需比高达1:100,黄洁夫解释说那是理论测算,实际上肝肾等大器官的供需比例应为1:30左右,但仍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美国的数字为1:4。
黄洁夫:这个100:1是理论上的报告,所以这个数字是不科学的,我想经过今天的会议,我们跟全世界要纠正一下这个说法,老百姓要知道一个准确的说法,估计我们的等待名单是30万,当前我们能做1万例左右的器官移植,所以当前我国的比例是30:1。
器官捐献信息全国联网制度即将建立捐赠体系即将形成
为了给每年三十万等待器官移植的垂危病人带来新的希望,今年,器官捐献信息的全国联网制度即将建立。符合伦理和国情的器官捐赠体系也即将形成。
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表示,三年试点经验要在今年年底前推向全国,目前尚未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地方要尽快提交申请,而当务之急是健全器官捐献的立法基础和人员的网底基础。
赵白鸽:除了国家层面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修订以外,还应该强调在中国红十字会法的修订中,把器官捐献作为我们的法定职责。第二个就是有非常强的协调员的队伍,他应该具有卫生、法律心理和伦理学的知识,因为这些人是直接面对老百姓的,我们希望老百姓能接受他们,同时他们也能为老百姓服务。
在鼓励公民自愿捐献器官的同时,今年还要力争实现器官捐献信息的全国联网,并实现透明的器官获取和分配系统,让公众清楚的知道捐献器官从哪儿来、到哪儿去。卫生部部长陈竺说,系统借鉴了国际经验,也综合了我国现阶段的国情。
陈竺:我们决定由164家器官移植资质医院共同构成我国器官获取与分配组织网络,规范化、高质量的获取器官,依托于已经投入使用的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进行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分配。
多年来,黄洁夫始终在推动我国建立符合伦理和国情的器官捐赠体系,他说,建立公民器官捐献体系是几代移植医生的梦想,如果全国器官捐献工作推广顺利,这个梦想在不远的未来将会得到实现。
黄洁夫:我们中国的ICU每年潜在捐献者约为15万4千,其中大约有7万多人来自三甲医院,如果从三甲医院先开始,每年可以满足三分之一器官捐献要求。美国是四比一,我们很快就可以做到3:1,可以超过美国。我相信中国一定会做到这件事。
随着社会的进步,随着人们传统观念的改变,我国器官捐献面临的尴尬境地会有根本好转。
各国捐献制度一览
其实,欧洲部分国家的器官捐赠制度,就值得我们参考和借鉴。比如,德国政府近日通过了一项新的器官捐赠法,从今年夏天起,德国所有医疗保险机构每年都要定期对投保人进行书面询问“是否愿意在去世后捐赠器官”,这样不仅增加了民众对器官移植的认知度,也简化了他们的捐赠手续。
而西班牙则采取了激进的器官捐献法律,在西班牙,除非公民本人在生前书面主动表达不愿捐赠的意愿,否则所有公民去世后都被视为器官捐献者。这也使西班牙成为全世界捐献人口比例最高的国家之一,器官走私现象也较为少见。也因为法律的明确鼓励态度,西班牙人对器官捐献的氛围和意愿都很强。
也许我们并不需要建立强制捐赠的制度,但如何引导公众建立起主动捐赠的观念,这些国家确实能给我们一些启示。我们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规范,使这种善举能得到更多人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