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获悉: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安徽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考察及其接待管理暂行办法》,严肃公务考察及其接待纪律,规范全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考察及其接待工作,提倡厉行勤俭节约,力戒铺张浪费。
《办法》规定,国内公务考察严禁无实质性内容、无明确考察目的的公务考察活动,严禁以公务考察名义变相公款旅游;国内公务考察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实施,严禁擅自更改考察线路、随意延长停留时间、虚报公务考察人数等;不得超标准接待,陪餐人员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纪念品、土特产、礼金、有价证券,不得额外配发生活用品等。
此外,《办法》还规定,国内公务考察接待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减少随行车辆,陪同领导的工作用车不随行活动;国内公务考察及其接待费用应当在部门、单位公用经费中开支并专项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