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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醉驾撞死母女二人 逃逸中再次撞车被擒获

来源: 城市晚报  
2013-02-24 09: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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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9日21时许,长春市第五中学的18岁高三女孩郑天一放学后,和来接她的妈妈吴亚荣一起回家,走到康平街和崇智胡同交会处时,一辆银白色的捷达轿车飞驰而来,母女俩躲避不及被撞飞,女孩郑天一被撞出10多米远,当场身亡,母亲吴亚荣于22日凌晨两点救治无效死亡。目前,长春市交警支队朝阳区大队已经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将肇事嫌疑人李长顺移交检察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肇事司机李长顺,长春人。据了解,事发当日,李长顺一共喝了两次酒,仅啤酒就喝了10多瓶。驾车撞上郑天一母女之后,李长顺并没有幡然悔悟,及时停车救人,而是选择了肇事逃逸。据目击者称,李长顺撞上母女二人之后,继续开车向西逃跑,却在惊慌之中,与一辆奔腾车再次相撞。至此,李长顺仍然没有悔意,继续试图逃逸,直到所开捷达车撞向路边浦发银行的台阶,无法逃跑之后,才不得不将车停下。随后,李长顺被奔腾车上走下来的4名男子擒获。

  长春市交警支队朝阳区大队赶到现场之后,按照程序对李长顺进行了酒精浓度测试。测试仪显示,李长顺当时血液中的酒精浓度每100ml达到169.535mg(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这已经构成了醉酒驾车。”长春市交警支队朝阳区大队副大队长李一鸣说。

  李一鸣表示,肇事嫌疑人李长顺醉酒驾车,肇事之后不但没有及时承担责任,还试图逃逸,造成了两人死亡、1车受损的严重后果,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目前,肇事司机李长顺已经被长春市交警支队朝阳区大队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移送至检察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审理。李一鸣表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将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将会处以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如果大家都坚持酒后不开车,这场悲剧就不会发生。”李一鸣沉痛地说。李一鸣副大队长提醒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喝酒之后一定不要开车。近日,长春市交警部门将会针对醉酒驾驶等危险行为,大规模地展开巡查。

关键词:醉驾,肇事逃逸责任编辑:尹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