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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 多重效果超预期

来源: 人民网  
2013-02-21 10: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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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作为结构性减税和财税制度创新的重大举措,营业税改征增值税2012年1月率先在上海启动改革试点,之后采取“雁阵”扩围方式,陆续将北京、江苏等11省市纳入改革试点。人们普遍关心:试点一年来效果如何,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政策目标?何时才能进一步扩大试点?如何看待部分企业税负增加?下一步改革中,将如何考虑解决税负增加问题?

  带着这些关注,本报记者走访了相关部门、企业和专家,并于今明两天刊出上下篇连续报道,以期为读者更全面地展现营改增的全景与走向。

  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小规模纳税人减税力度更大,平均减税幅度达到40%

  对于很多纳入试点的企业来说,营改增带给他们最直接的感受和好处,就是减税。

  江苏天正景观规划设计咨询公司,是一家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2012年10月营改增试点实施以来,公司每个月比以前要少缴1万元左右的税款,税负大大减轻。“咨询服务和创意设计属于现代服务业,人员工资福利是企业最大的支出。一年减负10多万元,平均下来每名员工能增加7000多元福利。”董事长武涛坦言。

  据江苏省财税部门介绍,截至今年1月,全省纳入企业已经超过15万户,其中80%都是像天正公司这样的小规模纳税人。2012年第四季度,营改增试点共计减税3.54亿元,全部试点纳税人总体减税面为95.93%。

  其他试点地区运行情况平稳,减税效果同样令人振奋:北京市目前纳入营改增试点企业超过20万户,累计减税42.4亿元,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下降33%;广东省去年12月和今年1月两个申报期,纳入试点企业数14.11万户(不含深圳),试点纳税人净减税6.32亿元,总体减轻税负25.35%。仅广州地铁公司一家企业,试点两个月就减税1800万元。

  不仅是大多数试点企业税负减轻,营改增对非试点企业和地区也产生减税效应。北京市试点改革4个月,就为外埠增值税纳税人减税近34亿元;上海市非试点纳税人和外埠纳税人,2012年减税165.3亿元。

  来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数据显示,从12省市的纳税申报情况看,目前共有102.8万户试点纳税人,由缴纳营业税改为增值税。2012年,试点地区共为企业直接减税426.3亿元,整体减税面超过90%。其中,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小规模纳税人减税力度更大,平均减税幅度达到40%。

  “总的看,营改增试点一年成效比预想的要大,影响比预想的要广,反响比预想的要好。”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表示,最初改革方案提出的目标,是确保试点行业企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同时产生促进专业化细分与结构优化的效应。而从现在的实际效果看,试点企业的减税面和减税幅度都是超预期的。特别是在去年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营改增作为结构性减税的重大举措,在产生一系列正面效应的同时,对广大中小企业来说确实是一场减轻税负的“及时雨”。

  购买劳务服务可以抵税,大大激发了企业采购现代服务的积极性,推动服务业与制造业比翼齐飞

  营改增消除了重复征税,并将二、三产业的抵扣链条打通,实现了由“道道征收、全额征税”向“环环抵扣、增值征税”的转变。购买服务可以抵税,大大激发了企业采购现代服务的积极性,服务业也迎来了快速发展的大好时机。

  浙江省试点一个月,全省新办试点纳税人5293户,增加最多的是文化创意服务业,占新办户数的23.1%;北京市新办现代服务企业3.9万户,主要集中在文化创意、鉴证咨询服务等领域,占新办试点户数的九成以上。

  各类投资和生产要素加速聚集,促进了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服务业结构和增长质量进一步提升,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和主力军。据上海市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2年,上海GDP增长7.5%,其中第三产业增长10.6%,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首次突破60%,拉动经济增长6.2个百分点。

  营改增直接受益的是服务业,但对制造业也产生了重要的“溢出”效应,影响十分显著。不少企业主动将生产性服务业务外包,通过主辅分离提高主业核心竞争力。在江苏省,常熟市龙腾特种钢公司每年的物流费用在4亿元左右。营改增后,企业整合内部资源,单独成立了物流公司,承担龙腾特钢全部销售环节的运输业务。徐工集团、天士力帝益药业、南京晨光集团等企业也已着手,将旗下的物流或研发部门剥离出来,作为独立机构对内对外提供服务,从中分享现代服务业专业化分工带来的更多益处。

  此外,政策规定服务贸易出口零税率,实现了与国际通行税制的接轨,进一步促进了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对接。营改增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不但可以直接抵扣购进或租来的飞机、航空器材等成本,还同时享受国际运输服务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国际航线业务大幅提高。同时,越来越多的国际性跨国公司也选择在试点地区“落户”。在全球经济低迷的情况下,上海市去年新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50多家,投资性公司25家,研发中心17家,实际利用外资逆势上扬,增长20.5%。

  多省区申请加入试点,改革有望扩围提速,减税效果将达到数千亿元的规模

  “营改增试点一年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制度设计也更加完善,已经具备进一步扩大试点的条件。”贾康认为,12个试点省市的GDP总量已占全国50%左右,第三产业增加值占52%左右,税收收入占56%左右,在经济总量、产业结构、区域分布等方面具有较强的代表性,营改增试点应争取尽快在全国推开。这样,也有利于消除因局部地区试点导致的政策差异,以及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出现的税制“洼地效应”。

  贾康说,现在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大行业还不到两个,只有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即通常所说的“1+6”:“1”是指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6”是指现代服务业中的6个子行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根据改革方案,在总结经验、完善税制的基础上,营改增将逐步扩大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力争“十二五”期间推广到全国。可以预见,如果营改增在全国原来营业税覆盖的各行业全面地推开的话,其产生的减税效果将达到数千亿元的规模。

  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非试点地区加入试点的积极性很高。河北、河南、山东、青岛、江西、湖南、四川、陕西、青海、新疆等已正式上报请示,要求2013年尽快加入试点,其他地方也表达了进行试点的愿望。

  总体来看,推进营改增是从大局着眼、细处入手、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举措,这不是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简单转换,而是重大制度创新。

  目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在抓紧完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下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和试点行业的具体实施方案,有序扩大试点范围,适时推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邮电通信业等行业在全国开展试点。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链接)

  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选择部分地区和部分行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简称营改增)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开展营改增试点。在上海市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2012年7月24日,国务院第212次常务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8省市和宁波、厦门、深圳3个计划单列市。

  增值税自1954年在法国开征以来,因其有效地解决了传统销售税的重复征税问题,迅速被世界其他国家采用。目前,已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增值税,征税范围大多覆盖所有货物和劳务。

  当前,我国正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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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营改增责任编辑:尹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