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公布的《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我省加快节能灯的推广工作,在6个示范县(市、区)开展了节能灯换购活动。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截至1月31日,我省已在示范县(市、区)推广紧凑型节能灯114.6万只(含6万只大功率紧凑型节能灯),其中,向低保户免费发放小功率紧凑型节能灯13.6万只。
今年,我省在此前中央财政给予节能灯生产厂家补贴的基础上,从省级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中列支392万元,对节能灯推广给予二次补贴。此推广活动以“以旧换新”方式进行。作为我省“白炽灯全淘汰,节能灯全覆盖”创建活动的示范县(市、区),沧县、内丘县、徐水县、鹿泉市、承德县、丰南区等6个县(市、区)的居民率先享受到政府补贴的实惠,他们只需持户口簿到村委会、居委会登记,就能用一只白炽灯换购一只远低于市场价格的节能灯。每个户口本限购6只。低保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可凭低保证免费换3只节能灯。
据省发改委测算,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实施后,预计年节电9717万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3.4万吨,减排二氧化碳9.7万吨,减排二氧化硫2915吨。如果按每千瓦时0.52元计算,每年可节省居民电费开支51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