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2月5日从省卫生厅获悉,今年,我省50%的县(市、区)将开展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并将在部分医疗机构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
据介绍,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省卫生厅会同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等部门结合河北实际,联合制发《2013年河北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提出将在全省50%的县(市、区)开展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在11个设区市的35家医疗机构开展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在4个设区市的10家医疗机构开展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
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包括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监测样本将由2012年的1.6万份增加到2万份以上。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婴幼儿食品等12类食品和相关产品,监测指标包括非法添加物、重金属、农药残留等128项。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包括婴幼儿食品、乳及乳制品、水产品、膨化食品等10类,监测指标包括指示菌、食源性致病菌、病毒和寄生虫等。同时,将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部门会商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监测结果通报会,共享监测信息,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食源性疾病监测包括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三项内容。我省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监测和报告工作,及时了解我省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提高食源性疾病的预警与控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