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全市试行食品安全工作暗访督导等五项制度
日前,经石家庄市政府食安委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试行食品安全工作挂牌督办、风险预警、暗访督导、信息通报、工作日报告五项工作制度。
市政府食安委发出的《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试行挂牌督办等五项工作制度的通知》指出,全市试行食品安全工作挂牌督办等五项制度是为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及时掌握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级监管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时督促各级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广大群众饮食安全。
挂牌督办制度,督办重点内容为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区域或环节;同一区域连续被群众举报两次以上的同类食品安全问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结的投诉举报案件;未按要求完成的上级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或重要事项等。要求承办单位要严格按要求办理,对督办事项要真查实核、严查重处,确保落实,不得相互推诿扯皮或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风险预警制度,预警的范围为:发现的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行业“潜规则”;群众投诉频次较多的食品安全问题;媒体披露的重要食品安全舆情信息。要求提出预警的单位或部门,要将预警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当地政府食品安全办或监管部门;收到预警信息的有关单位,要及时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隐患,防止事态扩散蔓延,引发食品安全事故。
暗访督导制度,暗访对象包括种植、养殖、屠宰、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各环节可能存在风险隐患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户)。由市、县两级政府食品安全办和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形势、重点工作任务及发现的风险隐患等适时组织开展暗访活动。要求对在暗访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交由当地政府食品安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处理;比较严重的问题,按照风险预警、挂牌督办等制度规定,实行预警、督办、挂牌督办,直至启动约谈、责任追究机制。
信息通报制度,要求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快速、准确、详实”的要求,第一时间将信息通报相关单位或部门,确保问题及时解决,事件妥善处理。
工作日报告制度,要求各县(市)区和市政府食品安全委有关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及时报告当日主要工作内容、措施和成效,以及发现和解决的具体问题,特别是食品安全隐患的治理、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查处和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办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