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报告】
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阅读提示:
国土资源是生态文明的物质基础和空间载体,是最重要的自然资源。未来一个时期,我国资源需求刚性上升与资源供应刚性制约的矛盾将不断加剧,生产力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的矛盾将进一步突出。
日前,记者就“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等有关热点问题采访了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
城镇化加速发展,但占地过多
记者:十八大报告指出,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必须珍惜每一寸国土,必须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徐绍史: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国土资源作为经济社会的物质基础和基本要素,在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变化中肩负重要使命。
但也要看到,国土空间开发也出现一些问题。一是区域层面:历史上形成的人口东南部稠密、西北部稀疏的整体格局没有改变,瑷珲—腾冲一线以东地区国土面积约占全国的40%,至今仍然集中了全国90%以上的人口,但区域发展差距呈扩大之势,1978—2010年,东、中、西部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国的比例由52∶31∶17变为59∶27∶14。贫困地区发展滞后,与发达地区差距更大。二是城乡层面:城镇化加速发展,但占地过多,发展质量和以城带乡能力有待提高。2000—2010年,全国城镇建成区面积增长61.6%,远高于城镇人口46.6%的增长水平。
要划定生存线、生态线、发展线和保障线
记者:怎么做才能破解当前国土空间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徐绍史:具体说来,首要的是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国土规划是最高层次的国土空间规划,对区域规划、土地规划、城乡规划等规划有引领、协调和指导作用。适应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必须尽快改变国土规划缺失的局面,根据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统筹陆海、区域、城乡发展,统筹各类产业和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其次要划定“生存线”、“生态线”、“发展线”和“保障线”,全面加强国土空间开发的管控;还要综合运用土地规划、用地标准、地价等制度政策工具,加强土地政策与财政、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促进开发布局优化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离不开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近年来,各地通过调整区域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优化了国土空间开发布局。如开展低丘缓坡土地开发,不仅有利于保护优质耕地,而且有利于破解土地瓶颈制约,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再如,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不仅有力推动了城镇节约集约用地,而且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带动投资和消费需求增长、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等等。
守住耕地红线,一要管住“占”,二要搞好“建”
记者: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等。请问有何具体措施?
徐绍史:守住耕地红线,一要管住“占”,二要搞好“建”。管住“占”,我们称之为管控性保护,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新增建设用地及其占用农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安排的调控,落实城乡建设用地管制边界,严控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最大限度减少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低效扩张;将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严格管控措施,实现长久有效保护;严格农用地转用管理,确保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业结构调整等活动中不改变农用地用途等。
数量上守住“红线”固然重要,但如果耕地质量下降,粮食产能必然下降。因此,我们提出,守红线更要“建”红线,努力推动耕地保护从数量管护转向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管理转变,确保耕地生产能力稳步提升,让同等面积的耕地生产更多的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