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是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惠民利民实事之一。今年,我省将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22万套、竣工22万套,投入使用18万套。如何确保建好分好?
建得更好———重点加强配套设施建设
“保障房为民也要便民,最好考虑到住房困难家庭就业、就医、就学等实际困难,让群众真正住得好。”省人大代表、河北富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郝京茂表示,能享受保障房优惠待遇的群众收入都不高,房子周边公交、医院等配套设施不齐全,会在无形中增加家庭生活成本,应加大保障房配套设施建设力度。
“配套设施建设是一个薄弱环节,今年我省将重点解决这一问题。”省政协委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朱正举建议,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房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工;配套不完善的项目,不列入当年竣工任务,更不得分配交付。
朱正举委员表示,加强配套设施建设,要对配套标准提出明确要求。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小区,要按不低于10%的比例建设商业服务设施,并合理配置教育、卫生、交通等设施,以方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
“在商品房中配建保障性住房,也可以解决保障房建设中存在的配套设施不齐全问题。商品房小区具有优越的区位环境、成熟的配套设施,不用进行大规模建设,还可以缓解资金压力。”郝京茂代表认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政府、企业、社会三方共同努力。
保障公平———分配要像玻璃房一样透明
朱正举委员认为,建好保障房只能算完成了保障群众住房的第一步,确保公平分配是关系保障房成败及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只有全过程彻底透明才会更公正,保障房分配要像玻璃房一样透明。”朱正举委员建议,进一步完善联审联查机制,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信息核对平台,实现房产、民政等14部门信息共享综合审核,严把准入退出关,做到全程追溯、责任到人。同时,依托数字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按照“一户一档”、“一房一档”原则同步建立电子档案,便于管理和查询。“保证分配公平,最好的方式是公开。”朱正举委员认为,应确保分配全过程公开、全方位监督,及时准确地公开建设计划、保障条件、分配程序、保障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造成分配不公,最关键的问题是违法成本低。”郝京茂代表指出,现行的保障房管理规定,对违规获得保障房的处罚仅仅是退还或几年内不再享有分配资格,缺乏更严厉的处罚措施。他认为,当务之急,是要通过法律形式,对违规分配、获得保障房予以重罚,以此震慑违规者。
朱正举委员表示,下一步,保障房覆盖范围要从低收入群体向中低收入群体的“夹心层”扩展,让更多人可以享受住房保障。预计到2015年底,我省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将达到20%。但这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首先要惠及低收入群体,然后逐步降低准入门槛。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怎么处理好供求关系、怎么确定准入门槛、怎么确保公平,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不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