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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长挂帅“空气预警办”总指挥

来源: 燕赵都市报  
2013-01-30 08: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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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的雾霾天气给省会市民的生活带来了不少困扰,如何应对随时可能出现的空气严重污染情形?昨日,石家庄市政府下发《石家庄市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方案(试行)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石市开始首次试行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方案,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有效应对持续重污染天气。

  市长任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指挥部总指挥

  《石家庄市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方案(试行)的通知》明确,成立石家庄市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指挥部,市长姜德果任总指挥,常务副市长王大虎任常务副总指挥,副市长王大军、市政府秘书长孟胜林任副总指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主要职责为,根据空气质量状况,启动、降级或解除空气污染预警应急措施,并组成督查组对预警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确定三级空气污染预警

  市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空气预警办”)根据每日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数),在全市范围内发布三种空气污染预警(不含沙尘暴天气):

  重度污染日预警:200<全市平均AQI指数≤300;

  严重污染日预警:300<全市平均AQI指数<500;

  极重污染日预警:全市平均AQI指数≥500。

  实施范围:桥西区、新华区、桥东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正定新区、鹿泉市、藁城市、正定县、栾城县。

  空气污染预警及时发布

  预警工作程序为:市环保局会同市气象局运用环境监测和气象观测资料,做好污染过程的趋势分析和研判,编制空气质量预测预警简报以电子邮件报市空气预警办,并进行电话确认。

  市空气预警办根据简报确定预警等级并制定相关应急措施,报领导批准后通知各单位立即执行。预警应急措施按预警期限到期自动解除。当AQI指数1天达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且预测未来2天仍将持续污染状况时,市空气预警办当日向社会发布重度污染日或严重污染日预警,同时启动相关预警应急措施。

  当AQI指数1天达到极重污染(AQI指数≥500),且预测未来2天仍将持续污染状况时,市空气预警办当日向社会发布极重污染日预警,同时启动相关预警应急措施。

  措施

  重度污染日:冒黑烟车辆一律拦停

  市空气预警办各成员单位接到预警公告后,立即根据各自职责启动相应的预警应急措施。启动预警应急措施后,市政府督查室组织市监察局、新闻媒体和有关成员单位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重度污染日预警应急措施为:强制性污染防治措施、建议性污染防治措施、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

  强制性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建筑施工单位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限制重点单位施工作业,停止土方、拆除作业,对施工沙、土等物料实行严密覆盖;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对产生烟尘、粉尘的重点排污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加大无标车、黄标车查处力度,杜绝无标车、黄标车进入二环内限行区域;上路行驶的冒黑烟车辆一律拦停、强制维护;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增加公交车运力保障。

  建议性污染防治措施: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排放。

  严重污染日:中小学与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

  严重污染日预警采取如下应急措施:强制性污染防治措施、建议性污染防治措施、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

  强制性污染防治措施:停止所有建筑拆除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一律停止施工;加大主干道及主要次干道保洁力度,除零摄氏度以下低温天气外,每天冲洗洒水不少于3次;对所有大气类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严格检查;二环内禁行无标车、黄标车;上路行驶的冒黑烟车辆一律拦停;增加公交车运行数量及频次;具备人工增雨(雪)气象条件时,及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

  建议性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能源消耗,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除医院等特殊单位以及在生产工艺上对温度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的用户之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排放。

  极重污染日:停驶30%公务用车

  极重污染日预警应急措施:强制性污染防治措施、建议性污染防治措施、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

  强制性污染防治措施:除应急抢险施工外,所有施工工地停止施工;混凝土搅拌站和预制砂浆企业一律暂停生产作业;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2次;降低热电企业15%的发电负荷,降低冶金、建材、医药、化工行业重点排污企业30%的生产负荷;三环内禁行无标车、黄标车;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带头停驶30%公务用车;所有可用公交车上路运行;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具备人工增雨(雪)的气象条件时立即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建议性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能源消耗,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除医院等特殊单位以及在生产工艺上对温度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的用户之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排放。

  应对空气污染预警不力将通报批评

  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本方案各项规定和要求,预警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要在第二天上午12∶00前及时反馈至市空气预警办。市空气预警办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和新闻媒体不定时检查有关单位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公布单位名称及主要负责人姓名。情节严重的,在年终考核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由市监察局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实行问责。

关键词:雾霾,大气污染责任编辑:杨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