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宣传是“湖景房”,但业主收房时却发现是“围城”,现实与美景存在天壤之别。业主谭某委托湖北森生律师事务所张国振、谈宇良律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武汉某房产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双倍赔偿房款,即102.1436万元。
前年4月8日,恩施利川男青年谭某与武汉某房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约定购买该公司开发的一套商品房,建筑面积112.94平方米,单价4522.03元每平米,总价是51.0718万元。
去年10月22日,谭某根据合同约定办理新房交接手续时,查验房屋、小区配套设施及环境,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并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房屋不符合双方签订合同的约定内容、承诺标准。谭某当即口头表示拒绝收房。
随后,谭某多次找开发商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且向工商部门投诉,但被告均置之不理。
谭某认为,被告存在欺诈行为:一是原规划设计的幼儿园、配电房等存在规划变更情况,被告未告知原告;其二,被告在宣传画册及沙盘模型中称小区配套约800米私属湖滨岸线,打造沿湖公园景观带和广场式亲水公园等,但现实不仅没有公园景观,也不存在别致的湖景,实际是一排围墙将房屋和一片沼泽地隔离开来。
鉴于上述情形,谭某认为开发商具有明显的违约行为和欺诈行为,请求法院判决与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并判决被告双倍返还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