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会场设秘密写票处。选举采用计算机计票。如果计算机出现故障,采用手工计票。
★大会选举由主席团提名总监票人2人,每个代表团各推荐监票人1人。
★代表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
★根据计算机计票技术上的要求,为了方便代表填写选票,防止出现写票差错,减少无效票,参照全国人大和本市人大在以往换届时的惯例做法,对候选人赞成的不涂任何标记,反对、弃权和另选他人的才涂标记,以利于代表简明准确地表达选举意愿。
4
★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对各项选票的投票张数加以核对,报告大会执行主席。
★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
★选举市长、副市长,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的另行选举。
5
★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
★主席团依法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并由大会执行主席在大会上宣布。
摘自《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