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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区烟花爆竹销售限时 正月初一结束

来源: 燕赵晚报  
2013-01-18 10: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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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点昨日(1月17日)开始申请报名。日前,市安监局发布《关于2013年春节期间省会主城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申请报名工作的通告》。《通告》指出,2013年春节期间,石市市区烟花爆竹限定销售的时间为2月5日(农历腊月二十五)至2月10日(农历正月初一)17时。

  申请市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人员限定为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市区居民。申请人可凭身份证,向拟从事经营活动所在地的区安监局或正定新区经发局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1月17日9时至1月21日17时。

 

关键词:烟花爆竹,销售限时,石家庄责任编辑:丁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