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阴县法院审理了一起骗婚案,一名33岁已婚妇女伙同他人,谎称自己是26岁未婚女青年,以相亲为由骗取多名男子财物,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一万元。
2011年10月30日,家住平阴的陈某到饭店吃饭,意外发现自己失踪了的“女友”李霞正与一名陌生男子吃饭。半年前陈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李霞,二人很快就坠入了爱河,其间李霞向陈某索要了两千元现金和一些物品,总计五千元左右。当陈某盘算着迎娶李霞时,李霞却不见了踪影,手机也拨不通了。
民警接到电话后赶到饭店,将李霞“请”进了公安局。经过审讯,李霞道出了实情。原来李霞真名叫张殿霞,陈某是她行骗的对象之一,已婚的她伙同他人谎称自己未婚想找对象,先后向多名男子骗取财物。
据平阴警方不完全统计,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这个诈骗团伙共骗取三名被害人现金8300余元、物品三宗。张殿霞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另外两名同伙潜逃,目前尚未抓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