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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避孕套被保安索四千 保安以敲诈勒索被诉

来源: 京华时报  
2013-01-17 08: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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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大型超市保安与小偷做“交易”,以扭送公安机关为要挟,敲诈偷盗避孕套的小偷4000元。昨天(16日)记者获悉,海淀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保安韩某和张某提起公诉。

  2012年7月12日晚,管某到某大型超市购物时,看到了超市促销标价为31.9元钱买一送一的两盒捆绑在一起的避孕套,管某萌生贪心,想图个小便宜,他趁人不注意时偷偷地将避孕套放在了自己随身携带的挎包内。本以为这一切不为人知,却不料被超市内的便衣保安张某等人看在眼里。当管某带着未结账的物品刚走出收银台后,张某等人将其拦下,带到了超市保安部的办公室内,交给了当天值班的保安助理韩某。

  在办公室内,韩某让管某将身上的物品都拿出来放在桌上:刚刚偷的避孕套、一部手机、一个钱包。韩某和张某发现,管某的钱包有一厚沓钱,于是询问“身上带这么多钱还不结账,知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行为?”

  管某赶快承认了自己的错误。随后韩某及张某等人便开始以报警和将此事告知管某的单位相要挟,让管某“破财免灾”私了此事。因为害怕,管某同意了韩某等人要求。随后,管某先跟随保安到收银台将盗窃的避孕套结账,然后按要求从包内5000元现金中拿出了4000元钱给了韩某等人。

  出了超市的管某越想越觉得委屈,自己偷的是避孕套,总价才31.9元钱,被要去了4000元钱,超出了所偷东西的100多倍的罚款。管某感觉自己被敲诈了,于是报警。民警随后赶到,将嫌疑人韩某、张某等人抓获归案。

  检察官认为,保安员韩某、张某等人虽然有权利和义务发现超市内的盗窃行为,但却无权做越权和违规违法的行为。此外,超市的管理者,也应该加强对内部员工的普法教育,严格超市内部的管理制度。

关键词:保安,敲诈责任编辑:尹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