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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明委决定授予王腊旭等4人省道德模范称号

来源: 河北日报  
2013-01-16 10: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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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领风尚,推进“善行河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向深度和广度拓展,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日前决定,授予义务赡养工友父母的“大义儿子”王腊旭、奉献他人快乐自己的社区志愿者靳国芳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追授舍生取义勇救落水员工的“最美老板”杜光华、在烈火中英勇献身的消防干警尹进良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善行河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伟大实践,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典型和先进模范人物不断涌现,他们的先进事迹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成为人们崇敬和学习的榜样。省文明委号召全省人民以道德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积极投身“善行河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在日常生活中向善行善,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以昂扬的精神、崭新的风貌、实际的行动,为公民道德建设注入强大的正能量。

  省文明委要求,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组织和引导人们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的良好风尚。要广泛学习宣传道德模范,不断创新载体,完善措施,健全机制,推动“善行河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立得住、传得开、叫得响。各地、各行业要联系实际,学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践行道德模范的崇高精神,扎实推进“善行河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全面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道德素质,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关键词:道德模范,王腊旭责任编辑:丁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