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诡的是,在转型的中国,驾校甚至连考驾照都蒙上了垄断的阴影。这种垄断表现在,一是驾校资质的垄断,驾校“被有关部门以有限牌照的方式,人为造成了驾校数量明显偏少的后果”,驾校并不是想办就能办,得跟有关部门申请牌照,关系好的就容易,关系不好的则靠边站;二是考驾照资格的垄断,普通公民要考驾照就得上驾校,不上驾校就不能参加驾照考试。与垄断相对应的是,许多省市对驾校的培训费用实行政府指导价,如果没有经过政府批准,培训费用涨价就是违规、违法。许多学员正是盯着这一点而指责驾校涨价:你经过政府批准了吗?
很显然,无论是办驾校垄断与考驾照资质垄断都没有必要,而且,这样的垄断也是低效的,政府并没有能力知道要办多少驾校才能满足需要;进而,这样的垄断还容易造成权力寻租,发放牌照的官员很容易利用这样的权力牟取个人私利。同样的是,所谓的驾校培训费用实行政府指导价也根本没有必要,这种费用的多少完全可以交给市场主体自行博弈,政府去做这个事情,是左右都不讨好,定高了,民众和学员不高兴;定低了,驾校不高兴了,甚至经营都难以维续。
在打破垄断方面,有些地方还是开了口子的。比如说2007年,深圳市民樵彬状告车管所,挑战驾校强制培训制度,深圳车管所终于对樵彬的申请开了绿灯,使樵彬成为我国以散学名义申请驾照考试的第一人。而在2008年,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明确表示,个人可以不经过驾校申请考领机动车驾驶证。还有培训费用政府指导价的问题,深圳市物价局早在2006年,就作出批复,表示深圳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不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所以,各地政府在培训费用问题上,要做的事情是,少做越位的事情,要有所不为,比如取消驾校牌照限制,取消培训费用政府指导价。
但是,政府在这一事情中,有所不为也要有所为,避免该履行的职责缺位。比如说,对于批准的驾校,就要经常不定期地检查其硬件设施有无到位,能否给学员提供与其收费相匹配的服务。再如,有业内人士反映驾校“成本并不透明,难免有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之嫌”,那么,政府监管机关就应当查查有无串通涨价的行为。
杨涛(江西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