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个“法院经济犯罪信息系统”今天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通,并对外提供有关信息的查询服务。
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对近4年来全市两级法院1.1万余件经济犯罪信息进行整理和录入。凡2009年后该院一二审生效的判决文书认定构成《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八章贪污贿赂罪规定罪名的案件,该系统可提供包括“犯罪人姓名、罪名、涉案金额、简要案情、判决结果”等多项案件信息的查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及死刑案件原则上不提供查询。申请查询档案信息的单位和个人须符合“有明确的案件检索条件、对所查事项有正当原因并承诺查询结果仅用于正当事项等条件”。
该负责人介绍,该系统的开通将有助于协调有关部门对失信者在投资、融资及招投标等方面加以限制,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开和廉洁公正。 (记者武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