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妈妈打黑车被强奸
2011年4月29日中午,20岁的小云在大兴区团河附近打了一辆黑车,在行驶中,司机声称要上厕所,把车停到偏僻地带,并把小云锁在车内。司机回来后,让小云下车,自己则在副驾驶座不知捣鼓些什么。小云感到对方行为古怪,赶紧记下车牌号并发给朋友,朋友预感不妙,回信息道“你求求他,把钱都给他。”
此时,黑车司机突然露出真面目,凶狠狠地要求小云关机,并告诉她,“你碰上坏人了。”随后黑车司机让小云坐到车后座,并让其脱下衣服要同其发生关系,声称如果不从就杀人。小云此时怀孕50多天,因此恳求对方放过自己,并拿出身上所有的1000多块钱交给司机。司机拿走900元后,依然强奸了小云。
引出三起旧案
2011年5月,警方将黑车司机相连海抓获。42岁的相连海是密云县的一名农民。经审查,警方发现相连海和另外3起强奸案有关,且对象都是女学生。
据检方指控,2002年1月23日,相连海在大兴区黄村镇台湾街星城广场南滨河西里路,冒充公安人员,将年仅17岁的小红(化名)骗到黄村镇孙庄村的一处苗圃的空房内,将小红强奸并抢走100元。据小红证实,当时她正和男同学在路边聊天,一名自称警察的男子过来询问二人的姓名住址,并称居民楼中有老人多次报警,举报两人行为影响市容。小红说,相连海称要带她到公安局做笔录后,将她带到一个平房,把她强奸。被强奸后,小红没有报警,也没敢告诉家人,直到相连海被抓,家人才了解到小红在9年前被强奸一事。
此外,相连海还曾于2002年3月5日,冒充警察以12岁女孩小丽(化名)闯红灯为名,带其去“交管局”看教育录像,并趁机将小丽强奸,又于2011年3月28日,冒充教育局工作人员,以带学生开会为由将14岁的小敏(化名)强奸。
否认抢劫提出上诉
一审开庭时,相连海承认曾与被害人小云发生性关系,但否认抢钱。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相连海违背妇女意志,使用威胁等手段,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相连海实施强奸被害人的过程中,两次采用威胁等手段强行劫取被害人财物,其中一次冒充警察劫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对其数罪并罚。此外,相连海具有累犯和奸淫幼女的行为,应予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对相连海执行有期徒刑20年。相连海随后以从未抢劫两名被害人以及原判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记者昨天从市一中院获悉,市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相连海的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