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镇政府现场有监察未见血头
1月4日,记者以血头身份拨通怀柔镇王化村村书记的电话,对方在电话中称,2012年的献血活动已经完成了,不需要血头参与。此外,该村书记还表示,村中每位献血的村民会得到1000元补助,其中有100元属于镇里补贴,但并未提到会给血头多少钱。
此次负责采血的是密云县中心血站,该血站的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清楚有血头参与一事,怀柔镇政府组织的这次献血活动,具体有几个村庄参与,血站方面不便透露。
1月5日下午,怀柔区怀柔镇政府社会事务管理科的何主任表示,去年12月30日怀柔镇政府组织义务献血活动,全程按照献血法相关要求执行,动员、报名以及各村委会签订不冒名顶替献血协议全是按照流程进行,而且献血当天,区献血办公室、卫生监督局以及民警均在现场监察,不会有血头参与一事发生。
律师组织他人卖血属违法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熊烈所律师称,组织他人卖血并从中获利,属于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采集血液的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
讲述·卖血者
明知违法但我缺钱
“其实这种行为属于违法”,一名年轻的卖血者说,自己就是顺义本地人,以前因为抢夺蹲过两次监狱,虽然知道卖血是非法的,但为了挣钱也无所畏忌。从监狱出来以后,偶尔做些临时工,总觉得钱不够花。一个偶然的机会,自己的一个朋友拉自己卖血,但也都是通过这种黑中介,价格基本上都一样,200CC卖200元,400CC卖400元。虽然钱不多,但也够自己花两天的。有一次很特别,就三个人卖血,血头直接把他们接到了医院,抽出的血直接给病人用,病人家属当时就把钱给了血头。“那次400CC给了我700元,但血头肯定挣得更多。”
不偷不抢这是买卖
卖血者马先生是顺义某工地的民工,他说自己都不知卖过多少次血。“我是在网吧的厕所里看到他们的联系方式的。”马先生喜欢抽烟喝酒,钱不够花了,只能做这种不偷不抢的“买卖”。因为两次采血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自己卖血又过于频繁,所以不能总用自己的身份证。就要自己去找朋友的身份证用,照片一定要和自己长得像,如果被血站的工作人员发现不是本人身份证,会被停止采血。“自己要是找不来身份证,可以用血头提供的。”马先生说,但血头会额外扣除100元。
血头发放过量药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