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这为我们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新发展指明了方向。
10多年来,共建“一带一路”取得丰硕成果,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目前,中国已经与150多个共建国家和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00多份合作文件,相继开展了数千个务实合作项目,全方位推进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共建“一带一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从“大写意”进入“工笔画”阶段,从硬联通扩展到软联通,为世界经济增长注入了新动能,为全球发展开辟了新空间,为国际经济合作打造了新平台。
当前,共建“一带一路”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要坚持目标导向、行动导向,扎实落实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推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行稳致远。要着力抓好以下5项工作任务。
第一,构建“一带一路”立体互联互通网络。深化与重点共建国家在能源、交通、通信等领域基础设施合作,完善陆海天网一体化布局,深化设施联通。加强与共建国家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对接,充分考虑共建国家政府、地方和民众多方利益和关切,统筹打造铁路、港口、机场以及“丝路海运”、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等标志性工程。深化三方和多方市场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落实好境外项目风险防控政策体系,保障项目和人员安全。
第二,推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深入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共同培育创新增长动力,拓展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生命科学、绿色能源、先进制造等领域合作空间。共同营造开放创新生态,促进知识、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顺畅流动。共同完善全球科技治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反对知识封锁和人为扩大科技鸿沟。推动落实《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呼吁各国在人工智能治理中加强信息交流和技术合作,提升人工智能技术的安全性、可靠性、可控性、公平性。
第三,促进“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坚持建设绿色丝绸之路,对接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高标准建设更多生态环境友好型项目,鼓励企业开展绿色基建、能源、交通等领域合作。积极商签投资合作备忘录,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信息共享和能力建设,支持发展中国家绿色低碳转型。加大对“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的支持,建设光伏产业对话交流机制和绿色低碳专家网络。落实“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到2030年为伙伴国开展10万人次培训。
第四,开展“一带一路”务实合作。深化与共建国家在智慧城市、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的务实合作。支持共建国家发展数字经济,扩大“丝路电商”全球布局,夯实上合、中阿等电商合作机制,深化与东盟电商合作,推进“中非数字创新伙伴计划”。发挥好丝路基金的金融支持作用,聚焦环保、农业、绿色能源、卫生、教育、减贫等领域,高效组织“小而美、见效快、惠民生”项目实施,做优做强“菌草”、鲁班工坊、“光明行”等品牌项目,推动更多接地气、聚人心的成果落地。
第五,完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机制。推动建设更多贸易畅通、投资合作、服务贸易等双边经贸合作机制,运筹好经贸联委会、贸易畅通工作组、投资合作工作组、中非合作论坛、“中国-中亚五国”经贸部长会、中国-海合会6+1经贸部长会等机制。推动与共建国家一道,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框架。充分发挥已有的各类合作平台作用,推动建立适合共建国家需求特点的技术、标准和规则。继续举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加强与共建国家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合作,促进能源、税收、金融、减灾等领域多边合作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新型多边治理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