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生态环境部印发《美丽海湾建设提升行动方案》,重点推进110余个海湾建设美丽海湾,探索推进厦门市等7个城市全域建设美丽海湾,推动美丽海湾建设扩面、提质、增效。到2027年,美丽海湾建成率要达到40%左右。
方案提出,将海湾作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单元和行动载体,以“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海湾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为目标,明确了到2025年和2027年两个时间节点的目标要求,将美丽海湾建设重点推进范围从50个海湾扩大到110余个海湾,探索推进7个沿海城市全域建设美丽海湾。
方案细化了美丽海湾建设提质增效、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点入海排污口整治等3项具体行动。
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美丽海湾建设是美丽中国建设在海洋生态环境领域的集中体现和重要载体,力争到2035年将全国283个海湾都建成美丽海湾。2022年和2023年,全国已经分两批遴选出8个和12个美丽海湾优秀案例,总结凝练典型经验模式,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记者 高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