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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困难退役军人重大疾病联合资助项目和医疗资助项目

来源: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4-04-12 17: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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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决策部署,减轻困难退役军人的家庭负担,把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近日,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印发通知,于4月15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情暖燕赵——关爱退役老兵”重大疾病联合资助项目和2024年度困难退役军人和“三属”医疗资助项目。

  “情暖燕赵——关爱退役老兵”重大疾病联合资助项目由省、市、县(市、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联合开展。主要针对身患重大疾病,在享受其他社会救助政策后生活仍有困难的退役军人和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进行资助。对符合关爱基金资助条件且生活比较困难的,给予每人不低于6000元资助;对生活特别困难的,给予每人不低于8000元资助。

  2024年度困难退役军人和“三属”医疗资助项目由河北省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联合河北省慈善总会、河北省优抚医院共同开展。资助对象为河北省内退役军人和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中,家庭生活困难需进行下列医疗检查及治疗:1. 髋膝关节手术的人员;2. 糖尿病合并并发症的人员;3. 年龄≥40周岁需要进行消化道早癌筛查的人员。具体标准为:

  (一)髋膝关节手术的人员:对医保报销、省慈善总会资助、省优抚医院减免后个人自费部分在8000元(含)以下的,省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对个人自费部分予以全额资助;个人自费部分在8000元以上的,省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给予8000元资助。

  (二)糖尿病合并并发症及消化道早癌筛查过程中发现的息肉及早癌的人员:对医保报销、省慈善总会资助、省优抚医院减免后个人自费部分在4000元(含)以下的,省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对个人自费部分予以全额资助;个人自费部分在4000元以上的,省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给予4000元资助。

  (三)消化道早癌筛查的人员:对省慈善总会资助、省优抚医院减免后个人自费部分省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予以全额资助。

  以上两个项目按照退役军人和“三属”本人(或监护人、家属)自愿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审核,县(市、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审批的流程开展帮扶资助。省、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通过委托县(市、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资助的方式进行帮扶。

关键词:困难退役军人,重大疾病,联合资助项目,医疗资助项目责任编辑:曲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