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国际投资促进局是由海口市人民政府发起,依法登记设立的法定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列入行政机构序列,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开展经贸活动。海口国际投资促进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9人)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
副局长2
投资促进部部长1
投资促进部副部长1
产业招商岗5
具体职位信息及任职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海口国际投资捉进局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任职要求及岗位职责》(见文末)。
三、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全球,欢迎海内外精英人才踊跃报名。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职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5.具有符合应聘岗位任职要求的资格条件;
6.比较熟悉海南自贸港政策;
7.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团队协作、学习能力等;
8.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体按照岗位要求确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采用逐轮筛选制,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心理测评、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逐轮筛选,择优录用。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面试成绩只作为进入考察的依据,不计算综合成绩。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14日18:00止。
2.报名材料
(1)海口国际投资促进局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招聘报名登记表”。
(2)证件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护照、个人证件照片(一寸)、个人简历、初始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学历须提供学信网认证,国外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外语等级证书、任职文件、奖惩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材料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证件名称”。上述证件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证件材料”。
3.报名方式
请将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和证件材料)发送至海口国际投资促进局邮箱(haikouinvest@vip.1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每位应聘者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可在报名登记表中写明是否接受岗位调剂。
4.报名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咨询电话:0898-68636754、68635107
(二)资格初审
按照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进入笔试的人选名单将在海口国际投资促进局官网(//hiipb.com/)及微信公众号“投资海口”等渠道公布。(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即可查看官方网站招聘公告)
(三)考试测评
通过笔试、面试、心理测评、考察等方式进行,重点测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综合能力与岗位匹配程度。通过逐轮筛选确定背调考察人选,对其进行背调和体检。
(四)体检
统一组织考察通过后的建议聘用人选在市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资格。
(五)公示和录用
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最终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发放录用通知。如招聘职位没有合适人选的,取消该职位的公开招聘。
五、录用和待遇
海口国际投资促进局实行企业化、市场化的用人制度,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聘任手续,试用期起始时间确定为本人上岗时间;考核不合格的,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薪酬待遇采取考核竞争机制,按照“基本薪酬 +考核绩效”的模式发放,并按相关政策足额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以申请享受人才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购车及子女入学等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请如实提供应聘资料,我们对应聘信息及提交的应聘资料严格保密。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二)请您确保投递报名材料后收到海口国际投资促进局邮箱自动回复,如您未收到邮箱回复,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联系工作人员核实报名情况;
(三)请确保您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以便我们能及时与您联系;
(四)欢迎关注海口国际投资促进局官网(//hiipb.com/)及微信公众号“投资海口”,了解更多招聘信息及动态;
(五)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归海口国际投资促进局所有。
海口国际投资促进局
2022年3月15日
海口国际投资促进局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人。各岗位任职要求与岗位职责如下:
一、副局长
(一)招聘人数
2人
(二)任职要求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良好的英文等外语表达能力。
3.金融、国际贸易、物流、生物医药、中文、设计、机械工程等相关专业毕业;工作履历适配度较高者,专业方向要求可适当放宽。
4.具备5年以上相关管理经验,熟悉项目管理、产业研究。具有优秀的沟通协调和运营管理能力,比较熟悉海南自贸港政策。
5.欢迎外籍人员、有欧美发达国家工作经验者报考。
6.具备同类机构出色招商成果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岗位职责
1.负责分析研究全市重点产业海内外发展情况,学习借鉴先进的招商引资工作经验,创新符合海口特色的高效招商模式,提出政策和建议。
2.负责组织拟定和执行产业招商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任务。
3.负责牵头组织海内外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策划、重要客商的接待和项目洽谈。
4.负责牵头组织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对外宣传工作,以及与上级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对外协调工作。
5.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投资促进部部长
(一)招聘人数
1人
(二)任职要求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良好的英文等外语表达能力。
3.金融、国际贸易、物流、生物医药、中文、设计、机械工程等相关专业毕业;工作履历适配度较高者,专业方向要求可适当放宽。
4.具备3年以上招商相关管理经验或5年以上境内外大中型企业管理经验人员,比较熟悉海南自贸港政策。
5.具备较强的领导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
6.欢迎具备产业园区招商引资管理、项目管理、投资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或旅游消费、生物医药、现代金融、数字经济、跨境贸易、高端制造等产业工作经验者报考。
7.欢迎外籍人员、有欧美发达国家工作经验者报考。
8.具备同类机构出色招商成果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岗位职责
1.围绕旅游消费、生物医药、现代金融、数字经济、跨境贸易、高端制造等重点产业开展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
2.负责与园区、行政区、职能部门间沟通联络以及产业研究工作。
3.负责部门日常管理工作,对招商引资工作全流程进行跟踪及管控,按时完成业务指标。
4.承办或协助承办经贸合作促进活动。
5.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投资促进部副部长
(一)招聘人数
1人
(二)任职要求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良好的英文等外语表达能力。
3.金融、国际贸易、物流、生物医药、中文、设计、机械工程等相关专业毕业;工作履历适配度较高者,专业方向要求可适当放宽。
4.具备2年以上招商相关管理经验或3年以上境内外大中型企业管理经验人员,比较熟悉海南自贸港政策。
5.具备较强的领导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
6.欢迎具备产业园区招商引资管理、项目管理、投资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或旅游消费、生物医药、现代金融、数字经济、跨境贸易、高端制造等产业工作经验者报考。
7.欢迎外籍人员、有欧美发达国家工作经验者报考。
8.具备同类机构出色招商成果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正职围绕旅游消费、生物医药、现代金融、数字经济、跨境贸易、高端制造等重点产业开展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
2.协助部门正职与园区、行政区、职能部门间沟通联络以及产业研究工作。
3.协助部门正职管理部门日常工作,对招商引资工作全流程进行跟踪及管控,按时完成业务指标。
4.协助部门正职承办经贸合作促进活动。
5.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产业招商岗
(一)招聘人数
5人
(二)任职要求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能够熟练使用英语等外语进行日常商务交流。
3.金融、国际贸易、物流、生物医药、中文、设计、机械工程等相关专业毕业;工作履历适配度较高者,专业方向要求可适当放宽。
4.具备2年及以上产业招商或商务合作相关经验,熟悉招商项目运作模式、招商策略,有一定的客户资源和社会资源,比较熟悉海南自贸港政策。
5.具备良好的业务拓展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
6.欢迎具备产业园区招商引资管理、项目管理、投资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或旅游消费、生物医药、现代金融、数字经济、跨境贸易、高端制造等产业工作经验者报考。
7.欢迎外籍人员、有欧美发达国家工作经验者报考。
8.具备同类机构出色招商成果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岗位职责
1.负责旅游消费、生物医药、现代金融、数字经济、跨境贸易、高端制造等对口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包装策划和企业服务保障工作。
2.负责对口产业年度工作计划和招商目标的制定与实施。
3.负责承办对口产业经贸合作促进活动。
4.结合自贸港政策,研究分析相关产业发展政策与动态,分析总结相关产业投资促进工作方法与经验。
5.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