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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评论】四川广汉鞭炮厂又发爆炸事故,彻查!

来源: 长城网  于平
2020-07-09 17: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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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约评论员 于平(江苏)

  7月8日夜间,四川省广汉市一鞭炮厂突发爆炸,截至目前,事故造成6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4人轻伤。有媒体发现,发生爆炸的广汉金雁花炮有限公司(下称“金雁花炮”),2019年曾发生一起爆燃事故,当地安监部门对其处以16000元的罚款。此外,有居民向市长信箱投诉过鞭炮厂离居民点太近,答复说,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对1.3级建筑物外部距离要求,该公司的选址符合规范的规定。

  四川广汉这起鞭炮厂爆炸,虽然事故原因仍然在调查,但从已经披露的信息看,这起事故的发生绝非偶然。这家企业2019年曾发生一起爆燃事故,2011年7月发生一起自燃事故。在更早的2002年,也曾因员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一起小型烟花类燃烧的“一般事故”。烟花爆竹属于高危行业,按理说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严格管理,以确保零风险,但金雁花炮居然频频发生事故,这未免不正常。

  事故频发背后,相关企业是否存在安全管理的疏松,甚至长期带病运营的问题?安监部门对企业进行处罚之后,企业存在的种种安全漏洞是否得到全面反思和整改?这些疑问都需要未来调查作出澄清。

  金雁花炮的选址,也是一个无可回避的硬伤。当地此前回应称金雁花炮“生产区建筑物危险等级为1.3级——这表示,建筑物内的危险品在制造、储存、运输中具有燃烧危险,偶尔有较小爆炸或较小迸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其破坏效应局限于本建筑物内,对周围建筑物影响较小。”由此得出“选址规范”的结论。

  然而,从爆炸事故的情况来看,这样的结论显然是荒谬的。爆炸时,现场浓烟滚滚,腾起“蘑菇云”,整片厂房夷为平地,周边稻田被烧焦。周围居民楼受爆炸冲击发生剧烈震动,部分民房窗户被震碎,有的居民家中门被炸飞,小女孩被吓得尖叫,当地居民纷纷逃出屋子避难,现场一片慌乱。这就是所谓的“无整体爆炸危险”?这就是所谓的“对周围建筑物影响较小”?

  鞭炮企业与外部安全距离不足或者防护屏障缺失,一旦发生事故很容易殃及周边建筑物、工厂、村庄等,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样的教训之前其实有很多,如2010年的黑龙江省伊春华利实业有限公司“8.16”特别重大事故,事故企业由于安全距离不足,爆炸冲击波、抛射物体、燃烧星体又引起厂区其他部位陆续爆炸和相邻泰桦公司等木制品企业着火,造成34人死亡、3人失踪、152人受伤;2011年的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桃林烟花鞭炮厂“1.14”事故,由于防护屏障厚度、宽度、高度均不符合标准规定,引起依山而建的上下2条药物线的混药、装药等工房爆炸,造成5人死亡。

  广汉当地有关部门如果能吸取之前的事故教训,重视居民举报,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对金雁花炮与周边安全距离等问题进行负责任的核查和评估,又何至于埋下事故隐患,给周边居民带来一场无妄之灾?

  一场事故,6人受伤,工厂夷平,周边居民损失累累,这样的结局令人痛心。显而易见,这起事故的调查,不该只盯着企业的责任,当地监管部门日常监管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以罚代管之嫌,企业选址审批是否违法违规,同样需要彻查。扎紧安全监管的篱笆,才能防患于未然,避免悲剧的重演。

关键词:四川,广汉,鞭炮厂,爆炸责任编辑:李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