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吉林市发布”发文《关于进一步强化吉林市城区疫情期间交通管控措施的公告》:
针对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吉林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吉林市城区进一步强化疫情管控措施的公告》要求,吉林市城区比照高风险地区,进一步强化疫情期间交通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吉林市城区或周边单位上班,需要经过公安检查站进出城区的通勤人员,须持本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方可登记出城。
二、吉林市城区客运班线、旅游包车一律禁止出城;货运车辆可以正常出城。
三、吉林市城区其他前往外地人员须持48小时内自费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所在单位、社区开具的自我隔离证明,方可登记出城。
四、公安机关将对出城车辆和人员,逐车逐人登记车牌号、身份证号、目的地、出城事由,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
五、对拒不服从公安机关管理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上述交通管控措施自发布之日实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