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能和狗一般见识【长城时评】
●汪金友 最近连续发生了两起“狗咬人”与“人虐狗”的事件,让我们长了不少见识。 一起发生在江苏省连云港。一个陈姓市民和一个王姓市民都出来遛狗,陈家的狗追逐王家的狗,王姓市民的女朋友躲闪不及,被陈家的狗咬伤。王某大怒,两天后持刀将陈家的狗砍伤致死。经有关部门认定,陈家的狗价值3.6万元人民币。接到报案后,连云港警方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将王某刑事拘留。(8月3日中国新闻网) 另一起发生在山东威海。一辆行驶的越野车,尾部的绳子上拖着一只狗。行驶了一段距离后,后边的狗无力奔跑,遭拖拽致死,身后留下清晰的血迹。此后,人们以车牌号为“突破口”,数小时内,就将“虐狗”车主的个人信息全部曝光。接着,数十人围堵在车主住所门前愤怒“声讨”。车主称,他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这只狗近期三次“咬人”。(8月3日《北京青年报》) 两起事件,起因都是“狗咬人”。连云港陈家那只狗,竟然咬伤了王某的女朋友。这还了得!哪个男人,也容不得女朋友受到侵犯,何况狗乎?于是,持刀报复,也似在情理之中。而威海那只狗,三次咬人,两次咬的都是自己的主人。人家收你养你,供你吃喝,反过来你却咬主人,难怪要给你点厉害瞧瞧。 但这两起事件的制造者,都忘了自己的身份。我们是高级动物,怎么能和狗一般见识?人与人之间,要讲道德、讲法律,要知道感恩,可狗不懂这些。虽然它们大都忠于自己的主人,但急了之后,也会跳墙,也会伤人。在人与狗的冲突中,迁怒于狗,以暴治狗,都是自我矮化和处事无能的表现。 连云港的王某被刑事拘留以后,有支持他的人在网上帖文称:“狗咬伤人,人打伤了狗,被拘留了。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难道人还不如狗?”而连云港警方在通报中说的非常清楚,王某之所以被刑拘,是因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而且王某自己对“持刀砍杀陈某家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请注意,按照法律规定,陈某家的狗,也属于一种“财物”。王某把它砍伤致死,就等于故意毁坏了陈家3.6万元的“财物”。陈家告他,他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可能当时王某一刀下去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这只狗那么值钱,更不知道砍伤一条狗,还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所有的法律,都不会因为你“不知道”而“宽恕”。 威海的那位车主,也不会想到,现在的社会,竟然会有这么多人“爱管闲事”。我拖狗跑,管你屁事?可现在的大街上,“爱管闲事”的人多着呢。平日里,你走你的,我走我的,毫不相干,井水不犯河水。而一旦有人干了出轨、出格、出奇、出法的事,马上就会一群人围上来。而且他们每个人手里,都有一个“录音机”和“摄像头”。把你说的录下来,把你做的拍下来,然后发到网络上,让全世界的人评评理。你说你拖着自己的狗玩,可为什么有斑斑血迹?你说这狗是自己家的,可你却没有虐待它的权利。到了这份上,即便你有86张嘴,也抵挡不住网上的潮水。唯一的办法,就是认错、低头、承担责任、表示悔改。 两起事件,让我们看到了社会的进步,也看到了人性的升华。越来越多的人们,学会了用法律解决矛盾纠纷;越来越多的人们,敢于去管有失文明和道德的闲事。 |
关键词:狗咬人,人虐狗,文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