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7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党晓勇的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张纳军为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任命:马秀兰为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陈昌正的青海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南积英为青海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邱峰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强文静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康盼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审查审判庭副庭长;
张荣荣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周蔚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伦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江静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依沙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强文静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安勇的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谈晓的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志巍的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三江源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张志巍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安勇为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三江源院)检察员;
谈晓为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三江源院)检察员。
批准免去:朱正军的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方复东为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