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吴晓军为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信长星辞去青海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2年3月31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本人辞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信长星辞去青海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报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吴晓军为青海省人民政府代理省长的决定
(2022年3月31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吴晓军为青海省人民政府代理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