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云南省纪委监委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局原局长、巡视办原主任肖卓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肖卓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消费卡,向领导干部及其配偶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影响违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影响为配偶经商办企业提供帮助,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违规报销个人费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插手案件处理。肖卓行为同时构成职务违法。另查明,肖卓涉嫌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肖卓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目无党纪国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有关规定,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肖卓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肖卓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将肖卓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肖卓简历
肖卓,男,汉族,1968年12月生,湖南隆回人,1988年4月入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
1990年8月至1998年11月,先后在湖南省长沙市南区区委、长沙市委办公厅、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委办公厅工作;
1998年11月任湖南省委办公厅秘书处副处级秘书;
1999年2月任湖南省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
1999年6月任云南省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
2000年4月任云南省委政法委研究室副主任兼云南省政法研究所所长;
2001年1月任云南省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兼云南省政法研究所所长;
2004年11月任云南省保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7年5月任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11年1月任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
2014年5月任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正厅级);
2016年5月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正厅级);
2016年8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
2017年5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局局长(2017年6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2018年12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局局长(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20年10月被免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局局长、巡视办主任职务;
2020年12月被免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云南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