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疆日报》消息,1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陈明国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决定任命陈明国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厅长。
陈明国同志简历
陈明国,男,汉族,1966年10月生(54岁),四川仪陇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2009年1月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人口学专业毕业),法学博士。
1984年9月至1988年7月,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法律学专业学习;1988年7月至1992年6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其间:1989年5月至1990年5月,广汉市人民法院挂职锻炼);1992年6月至1997年8月,四川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7年8月至2001年12月,四川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2001年12月至2003年5月,四川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03年5月至2004年3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干部;2004年3月至2004年7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2004年7月至2008年8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2008年8月至2012年4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2004年9月至2009年1月,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人口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12年4月至2013年9月,四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级);2013年9月至2015年1月,四川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2015年1月至2018年1月,四川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2015年4月);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