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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倒闭主动退顾客15万为何会“出圈” | 长城评论

来源: 长城网  郭慧岩
2020-12-28 07: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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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评论员 郭慧岩

  12月23日,山东一家馅饼店关店,店主刘继阳在门口摆的提示会员退卡的招牌,让这家即将关门的店火了。

  刘继阳怕通知不到位,还在自己的社交账号多次转发,也有人劝他走个形式,减少损失,但刘继阳说:“丧良心的钱咱们不赚。信誉还是很重要的,如果把信誉做坏了,那别谈以后了,就没有以后了。先把人做好再去做事。”

  刘继阳的话获得不少网友点赞,“良心商家”“能这么做真的不容易”。但也有网友提出:“这难道不是应该的吗?”欠钱还钱当然正常,但现实中,总有一些人将“应该”抛诸脑后。

  这两年,许多人经常会看到“退钱无门”的新闻,比如健身房、理发店等等,经营者因经营不善,卷钱跑路,关门歇业、易主、变更经营地址等,一度“你的钱退了吗”成了不少人之间的“问候语”,甚至一些消费者被迫将经营者告上法庭。

  近两年,让人印象深刻的莫过于某共享单车的退押金一事。近日,有媒体记者排队体验退押金,体验的结果是,按照目前退押金的速度或许还要等988年。有网友将此戏谑地称为“千年等一退”。在普通人的认知里,无论是押金也好、会员卡的余额也好,本就不属于经营者,既然经营者停止提供服务,这些钱就要退还给消费者。

  这是常识,也受法律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若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的服务时,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

  当然具体到实际中还要具体分析。但也正是许多人经历过“退钱之苦”,像刘继阳这样主动退钱的“应该行为”才会“出圈”,得到网友的好评。前段时间,还看到一则类似暖新闻,某家店铺倒闭,该店店主与会员以及其他店铺协商,将愿意保留会员资格转到其他商店,不愿意保留的为其办理退款。这样的“善后”显然是社会更愿意看到的。

  每每这样出现这样的新闻,都会引发网友的一片羡慕:又是别人家的老板。网友们羡慕的背后,其实是消费者对自己正当权益得到维护的渴望与尊重。每一个人都希望遇到像刘继阳这样“先做人后做事”的经营者,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运气。

  从目前来看,仅指望商家的“自觉”显然无法满足人们的期待,这就需要相关部门“该出手时就出手”,不要让消费者“孤军奋战”。如此通过“强制力”才能将“应该之事”,真正变成“应该之举”。

  我们经常说“人无信不立”。从某种程度而言,人们办理会员、敢放押金是基于对经营者的信任,作为经营者,也当用实际行动来回应消费者的信任,只有这样,才能“立得住”,走得远。

关键词:饭店,倒闭,顾客责任编辑:裴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