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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7个月未能证明“我爸是我爸”,不能都靠“督查组” | 长城评论

来源: 长城网  守一
2020-11-04 16: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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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特约评论员 守一

  最近,广东惠州陈先生7个月未能证明“我爸是我爸”的魔幻故事,在网上引发极大关注。

  11月3日,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第十一督查组发布通报,认定惠州市惠阳区公证机构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并且认为问题并非偶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根源在于基层政府相关部门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对“放管服”改革的精神理解不深不透,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将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

  回顾此事的过程,国务院督查组的分析切中肯綮。因为相关部门并非刻意针对陈先生,而是有其所谓的政策依据,站在这些部门的立场,都是“照章办事”,只是结果就是老百姓的正当诉求被“踢皮球”。这种每个部门好像“都有道理”,最终把老百姓扔在夹缝里的情况,才是最需要警惕的“普遍性”。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不妨具体看看几个涉事部门的说法。陈先生要取父亲生前存在邮政储蓄银行的7万余元存款,银行需要公证机构出具继承权证明书;公证机构则要派出所出具亲属关系证明;派出所称这属于公安部确定的不再出具的18种证明之一;随后公证机构又提出可以让居委会开具亲属关系证明,但居委会提出依据民政部有关规定,也不予开具。

  梳理这个过程不难发现,如果公证机关以本能证明父子关系的户口本为依据就可以,那就不会发生后面这一连串的麻烦。这一矛盾集中体现出来的问题是,如果不同的职能部门在“放管服”改革中不同步,那就可能制造新的麻烦。不妨设想,如果派出所不是有了新规,而是还可以像过去一样开亲属关系证明,那这次的循环证明,可能也不会出现。当然,这不是要批评派出所的“进步”,而是要督促这些“落后”的部门跟上脚步。

  如督查组所言,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孤岛”。这些奇葩证明事件,群众的怒火很自然地会对准基层办事部门,但是公允地说,基层部门的办事逻辑就是“照章办事”,很难苛求某个地方某个办事员具备很强的灵活性、变通性,因为如果某个系统的流程和要求不改变,具体人员的“通融”可能要付出非常大的代价,这对于个体来说也不公平。就拿这个被批评的公证机构来说,如果他们的存档等要求必须有亲属证明,办事人员拿着户口本就办事,很可能被内部处分。这对于办事人员来说,也显得有些不近人情。

  所以,重要的是中央“放管服”改革的精神,能更有力、更全面地覆盖所有的职能部门。各部门都能自觉对标,从上至下地推动业务标准的转变,这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奇葩证明频出的土壤,更好地保障民众权益。

关键词:我爸是我爸,放管服,督查组责任编辑:裴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