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陕西省纪委监委对西乡县委原副书记、县长李耕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任用、征兵入伍等方面,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
李耕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背弃初心使命,权力观念扭曲,收钱办事、来者不拒,纪律底线失守,为官不廉、践踏纪法,将手中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耕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