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张坚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张坚,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坚利用担任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局长,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厅长,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