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原副巡视员张东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东兵丧失理想信念,毫无政治意识,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隐匿证据,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安排下属单位支付,违规兼职取酬;生活腐化堕落、道德败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张东兵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张东兵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东兵简历
张东兵,男,汉族,山东宁津人,1959年1月生,大专学历,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6.08-1977.12 轮台县策达雅公社接受再教育;
1977.12-1980.12 西安地质学院地球物理专业学习;
1980.12-1983.04 新疆地质三大队干部;
1983.04-1993.05 巴州建筑设计院干部(其间1992.08-1993.05挂职任和静县经委副主任);
1993.05-1996.08 任巴州建筑设计院院长;
1996.08-1998.04 任库尔勒市委副书记;
1998.04-2001.11 任巴州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01.11-2005.12 任巴州政府副秘书长、州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05.12-2006.11 任巴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06.11-2016.12 任巴州副州长;
2016.12 巴州政府副巡视员(副厅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