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盛季轩记者薛立伟)据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省纪委监委对黑河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刘修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修忠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权为涉黑组织成员逃避追诉提供帮助并收受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涉案钱款并非法占为己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徇私枉法、贪污、受贿犯罪。
刘修忠身为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原则丧失,纪法意识皆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瞒报个人有关事项;执法犯法,贪赃枉法,与涉黑人员沆瀣一气,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为政不廉,亦官亦商,贪敛钱财;为官擅权,违规插手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生活放纵,道德败坏,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刘修忠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