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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里造酒店,这波“神操作”果真合法?

来源: 长城网  舒圣祥
2019-07-16 16: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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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约评论员 舒圣祥(安徽)

  安徽墓地老板刘维,之所以被媒体聚焦,最主要的质疑点是:2010年底,刘维以建古床博物馆的名义,用1390万元价格拿下2万多平方米土地,可最终真正的博物馆展厅,大概只占其中的五分之一,余下的建筑分别成了酒店、豪华私人住宅、以及殡葬一条龙等商铺。

  在公众的认知里,这样的做法肯定有问题,相当于以建博物馆的名义低价拿地,然后再以酒店等实际存在的纯粹商业项目大发其财。诡异的是,当地官方回复,却证实了刘维的“清白”——原来,这种偷梁换柱的操作,竟然是合法的?

  诚然,市场变化万千,倘若履行合法手续,拿地后改变土地用途,并非不可。我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如何办理土地用途变更审批手续,都有明确规定。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变更规划条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可重新办理用地手续,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等。

  可从记者调查和当地相关部门回复看,安徽省马鞍山市德化堂古床博物馆显然没有经过正规的改变土地用途流程。事实上,因为土地性质不是商业用地,酒店办理营业执照以及通过消防验收时,都曾遭遇阻力。只不过,普通工作人员上午还办不成的事,刘维找完关系后,下午就给办了。一句“如果不找关系,窗口的工作人员难免会刁难”,让执法层面的有法必依和执法必严,可谓颜面扫地。

  既然没有办理正规变更手续,也没有补缴商业用地出让金,将博物馆用地用于酒店、商铺等商业经营,就已涉嫌违法。当地国土部门却回复说,“不能看作是土地用途的变更,而只是建筑物用途的改变。”翻译一下也就是说:只要以建博物馆的名义,把相关建筑建起来了,就没有改变土地用途,不管这些建筑实际用来干什么。

  用“改变建筑物用途”替换“改变土地用途”,这一招文字游戏颇为高明,将法律法规对土地用途的明确限制,消解于无形。但所谓土地用途,理应指的是最终实际用途。建筑物建成什么样子,并不代表它就是何种用途。法律之所以没有规定“改变建筑物用途”如何处理,不是因为存有漏洞,而是因为这本身就属改变土地用途的表现形式。

  民营博物馆要想维持运营,难免会有一些商业项目夹杂其中,这也可以理解,但至少应该做到主次分明。否则,开发商以后拿地,都可以“挂羊头卖狗肉”,想办法申请建个博物馆啥的,不仅地价便宜很多,还能拿到黄金地段,建筑物用途还可以随便改。倘若这一逻辑成立,当地国土部门会否感到羞愧?

  法治语境下,我们理应相信当地执法人员的理性和水准,现在的问题是:当地国土部门做此回复,究竟是对法律的理解有问题,还是刘维的能量着实太大,以至于能让相关部门在面对举报时,主动为其把黑猫画成白猫?

  “安徽马鞍山墓地老板在博物馆里开酒店,养巨型娃娃鱼和孔雀”——从类似新闻标题中不难看出,媒体对这个名叫刘维的“地方土豪”,带着一种好奇的眼光在审视。个人偏好问题搁置不谈,只要在合法范畴内,民营博物馆的具体经营问题也无需质疑。其在当地投资,遍布殡葬、文旅、酒店等众多行业,不必也不该简单做黑恶猜想甚至有罪推定。但是,博物馆用地如何神奇变身商业用地,必须有个准确说法。

  博物馆问题之外,媒体顺着藤,又摸到了新“瓜”:刘维开设的东阳山陵园以及陵园内所设立的殡仪馆,几乎垄断了马鞍山当地的殡葬生意;其在当地大青山投资的“龙潭门国际文化旅游度假村”,也因为没有规划手续而被叫停……更多的“瓜”,貌似已在路上。

关键词:博物馆,酒店,商业项目责任编辑:裴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