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和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温继平主持并讲话。
会议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李浩为和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命刘莉为和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接受李鹤贤辞去和平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任命刘莉为和平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日前,和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温继平主持并讲话。
会议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李浩为和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命刘莉为和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接受李鹤贤辞去和平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任命刘莉为和平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