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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评论】老师用课本打逃课学生被纳入“黑名单”,警惕别过度

来源: 长城网  凤池
2019-07-11 17: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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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约评论员 凤池(上海)

  今年5月,山东日照五莲二中两名学生逃课,被班主任杨某用课本抽打。事后,杨某被校方停职一个月、取消评优,师德考核不及格。近两个月后,五莲县教体局发文,要求学校新学期不再聘用该教师,并将其纳入信用“黑名单”。

  对同一名教师的同一行为,校方和主管部门分别处罚,且有加重的意味,无疑表明了当地对教师体罚学生的坚决反对态度。但此事引起了广泛争议。很多人认为,教师一次处罚学生的行为,是否有必要上升到如此严厉的惩罚程度?

  对此,首先需要重申是,教师体罚学生,无论何种情况下都是不允许的,这是法律和教育部早有明文规定的“红线”,也是师德师风和公众认知的底线,没有丝毫讨价还价余地。杨某用课本抽打学生,带有体罚性质,涉嫌违反了相关规定,造成了较坏的负面效应,校方和教育部门有权依照相关规定惩处。

  但要看到的一个现实是,这些年来,随着禁止教师体罚学生成为社会共识,也出现了教师不敢管学生的现象。一些教师出于“自保”,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放任一些学生浪费宝贵的学习光阴。也因此,赋予老师惩戒权的呼声,逐渐从教师、家长群体,延伸至公共舆论场。7月8日,《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发布,明确提及,相关部门将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

  禁止教师对学生体罚和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两者看似难以兼顾,实则不然,关键还是一个“度”的问题。别忘了,惩戒权前面还有“教育”二字,也即惩戒不是目的,而是教育学生的手段。真正的教育惩戒,应当是以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并始终控制在学生可承受范围内。如果惩戒变成教师对愤怒的发泄,那就不是教育,而是赤裸裸的体罚。

  其次,即便是正当惩戒,老师也要谨慎使用。对待学生逃课,杨某有无通过言语教育让学生意识行为的错误,有无深入探究学生逃课是出于何种理由,并针对性地给出解决方案?再不济,有无联合家长,让其共同参与到教育行为中来?这不是为学生辩解,而是说身为教师,只有深入了解学生的心理状态,才能帮助他们改正错误。不穷尽其他教育方法,就对学生实施抽打,无论如何也是说不过去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或许有人要说,教师也太难当了。但教育本身就是个精细活,它需要耐心、爱心;教育也是个大学问,需要老师有办法、有智慧,懂教育规律和学生心理。“道”和“术”,都是教师需要终身修炼的功力。这不容易做到,但也绝非完全做不到。现实中,无数优秀教师早已证明了这一点。其他教师不能因一时的困难,放弃对自身的要求。

  此外,该教师的行为,纳入信用“黑名单”是否有依据?我认为,当地的做法也有值得商榷之处。

  五莲县信用办去年公布了“五莲县首批失信信息评价项目”,其中规定,“教师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影响恶劣受处罚的”,将影响信用。也就是说,教体局将杨某纳入信用“黑名单”,确实有规可依。但这种规定,本身是否经得起推敲?教师对学生处罚——且不论是否合法合理,与教师的信用有多大关联?只怕还需要更有力的说明。

  即便有关联,那杨某的行为是否达到了“影响恶劣”的程度,也需要有一个调查和评估的过程。这个过程,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被打的学生来说,其身心受到了何种程度的伤害,要有一个科学理性的认定;二是对班主任杨某来说,对自身行为的认知如何,有无申辩,需要综合考虑。在前两者的基础上,才能评判此事的性质和影响程度,进而作出不枉不纵的处理。这样或许更为公平合理,也才能平息争议。

  说到底,我们既要对教师体罚学生保持坚定的警惕和抵制,同时也不能忽略了客观情况,让一些教师畏惧人言,不敢实施正常的教育惩戒权。同时,也应避免对信用“黑名单”的过滥过度使用。尤其在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的大背景下,重视每一名学生健康成长和受教育权,也要呵护每一名教师的正当权利,对一些教师偶尔的过界行为,不能一棍子打死。尊重教师,从体谅和适度宽容做起,从对教师的有争议言行审慎谦抑处理做起。

关键词:老师,打学生,黑名单责任编辑:赵鹏